欢迎访问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党建 >>保护秦岭黄河 >> 关于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工艺技术改造及尾矿利用综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详细内容

关于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工艺技术改造及尾矿利用综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原环境保护  时间:2026年8月6日  来源:转发自洛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关于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选矿工艺技术改造及尾矿利用综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洛环审〔2020〕3号

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委托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工艺技术改造及尾矿利用综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及嵩县环保局初审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洛阳市嵩县德亭镇,建设内容包括三套工艺系统,分别为精扫选系统开路工艺、钼尾矿伴生元素的综合利用工艺和钼尾矿矿砂分级回收利用工艺。其中,精扫选系统开路工艺系统、钼尾矿伴生元素的综合利用工艺系统在现有选厂内进行技术改造;钼尾矿矿砂分级回收利用工艺系统位于大烟沟尾矿库东侧的小烟沟。项目建成后,年回收硫精矿(46%品位计)36000 吨、铜精矿(18%品位计)360 吨,年生产特细砂建材 300000 吨。总投资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

二、《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建设单位在项目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洛发〔2018〕23号)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特细砂产品装卸活动处于成品库内,仓库内地面硬化,四周及顶部设置钢构棚,顶部安装洒水喷头定期洒水降尘;运送矿沙车辆加盖篷布,在厂区门口设置车辆清洗池并对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外排。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三)落实废水治理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硫精矿、铜精矿脱水废水及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均进入现有选厂渣浆泵站,*终进入尾矿库,再随尾矿回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精扫选车间和硫铜浮选车间建立足够容量的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不得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得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选厂尾矿依托现有矿浆输送泵站及输送管线送至矿砂分级回收利用系统回收特细砂后,尾矿自流入大烟沟(接续)尾矿库内。项目产生少量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

(六)加强生态保护,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场地土地进行整治和绿化。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各项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进行生态恢复。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八)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九)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十)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3002501)为准。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七、该项目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嵩县环保局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洛阳市环境监察支队按规定进行现场监察。

 

2020年1月13日

抄送:市局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和移动源污染监督科、土壤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市环境监察支队、嵩县环保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九都路328号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471000联系电话:

0379-65816645传真:0379-63481042

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具有生态环境规划、清洁生产审核、农业综合开发

生态工程设计资质。


联系我们



快捷通道



扫一扫添加


技术支持: 祥云时代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