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知中原环境保护 时间:2026年3月20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 2 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知》(2026 年 3 月 20 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此举标志着我国石油炼制与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管控将迈入更严格、更全面的新阶段。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加强石油炼制、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我部组织编制了《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4月2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周羽化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13520828353 电子邮箱:zhouyh@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程瀚洋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5 电子邮箱:sslysc@mee.gov.cn 3.《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5.《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