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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江南神龙家具有限公司 2026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5日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2025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6〕5号) 3.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4.公开信息 4.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清丰江南神龙家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兴荣 企业所在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产业集聚区 4.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由河南省濮丰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与2025年12月14日、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在线监测数据可知,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1/ 1951—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废水主要有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 COD、SS、氨氮等,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 表1 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注:企业排污许可证未许可总量。 4.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表2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表
4.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清丰江南神龙家具有限公司已编制《清丰江南神龙家具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2月在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完成备案工作,备案编号:4109221-2024-028-L。公司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并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明确了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责任机构,落实了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根据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已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与物资,企业现有综合应急能力能够满足突发环境事件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