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6年2月26日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2025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6〕5号)
3.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4.公开信息
4.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郑州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刚
企业所在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工业园区 66 号
4.2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 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 | 排放总量(t/a) | 是否超标/是否超总量 |
废气 | 颗粒物 | 弯管冷却+袋式除尘器+SNCR脱硝+双碱脱硫塔+18米高排气筒 | *大值:0.266mg/Nm3 (限值:10 mg/Nm3) | 实际年排放量:颗粒物0.00353t/a)(排污许可总量:颗粒物3.8078t/a) | 否 |
二氧化硫 | *大值:1.213mg/Nm3 (限值:50mg/Nm3) | 实际年排放量:二氧化硫0.00575t/a)(排污许可总量:二氧化硫6.6888t/a) | 否 |
氮氧化物 | *大值:27.056mg/Nm3 (限值:50mg/Nm3) | 实际年排放量:氮氧化物0.0236t/a)(排污许可总量:氮氧化物9.1448t/a) | 否 |
汞及其化合物 | *大值:未检出 (限值:0.01mg/Nm3) | 实际年排放量:/)(排污许可总量:汞及其化合物0.0000986t/a) | 否 |
镍及其化合物 | *大值:1.49*10-2mg/Nm3 (限值:4.3mg/Nm3) | 实际年排放量:镍及其化合物0.0009t/a)(排污许可总量:镍及其化合物0.0011774t/a) | 否 |
镉及其化合物 | *大值:3.35*10-3mg/Nm3 (限值:0.05mg/Nm3) | 实际年排放量:镉及其化合物0.00016t/a)(排污许可总量:镉及其化合物0.0004404t/a) | 否 |
铬及其化合物 | *大值:3.83*10-3mg/Nm3 (限值:1mg/Nm3) | 实际年排放量:铬及其化合物0.0002t/a)(排污许可总量:铬及其化合物0.000314t/a) | 否 |
砷及其化合物 | *大值:5.09*10-4mg/Nm3 (限值:0.4mg/Nm3) | 实际年排放量:砷及其化合物0.000029t/a)(排污许可总量:砷及其化合物0.0008985t/a) | 否 |
铅及其化合物 | *大值:0.0156mg/Nm3 (限值:0.1mg/Nm3) | 实际年排放量:铅及其化合物0.0009t/a)(排污许可总量:铅及其化合物0.0045729t/a) | 否 |
注:生产过程无废水外排。
4.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表2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表
序号 | 危废名称 | 产生来源 | 产生量(t/a) | 处置方式 |
1 | 废包装物 | 生产过程 | 2.701 | 委外处置 |
4.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企业编制了《郑州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1月16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郑港环(应急)2024011601L。郑州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明确了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责任机构,落实了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根据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已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与物资,企业现有综合应急能力能够满足突发环境事件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