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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矿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矿2024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 3.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4.公开信息 4.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矿 法人代表:张洪雨 企业所在地址: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八矿工业广场 4.2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 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4.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表2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表
4.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我矿于2022年12月27日在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山城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410603-2022-032-L。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矿环境风险防范以预防为主,从风险源安全措施、风险源管理、风险隐患排查等入手,加强各类环境风险源的全面监控,确保各类风险源在可控状态,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率,减轻事故危害。 (1)制定风险监控管理制度,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完善责任制度,确保风险源的日常监控; (2)定期组织进行环境安全检查工作,建立环保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各部门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实时监控对环境可能构成危害的重点危险源; (3)强化环保安全生产教育,企业所有职工必须具备环保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熟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环保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4)建立相应的环境及环境次生灾害监控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共享; (5)每年定期进行设备检验和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