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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 2025年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2024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 3.公示类型 公示类型: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公示内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4.公开信息。 4.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林子荣 企业所在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南段66号 4.1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有提取废气、干燥废气、锅炉废气、废气站废气、催化燃烧废气、提取废气等。 由河南康泰凯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可知,生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表1 废气污染物产排分析
注:数据来自河南康泰凯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 (2)废水 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集聚区排污管网。由企业在线数据及河南康泰凯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可知,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混装制剂类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中相关要求。 表2 废水污染物产排分析
注:河南康泰凯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排污许可许可总量:COD5.2975t/a,氨氮0.1392 t/a,未超总量。 4.2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表3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表
4.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上一轮应急预案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 水环境风险措施:在主要生产装置区、危废暂存区均采取了防渗措施,废水可通过管网及切换阀进入事故池中。罐区及危险装置区建有围堰,罐区内设置导流渠。事故状态下,厂区内所有事故废水全部拦截、收集、处理。大气环境风险措施:在废气处理措施进出口、生产装置、罐区等处设置了视频监控设备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消防报警装置等。公司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明确了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责任机构,落实了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企业现有综合应急能力能够满足突发环境事件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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