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生态建设 >>生态红线 >> 环环评〔2024〕41号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详细内容

环环评〔2024〕41号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9-12     【转载】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环环评〔2024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我部组织制定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476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驻部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78日印发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pdf



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具有生态环境规划、清洁生产审核、农业综合开发

生态工程设计资质。


联系我们



快捷通道



扫一扫添加


技术支持: 祥云时代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