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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召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会时间:2024-09-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版)》、《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等文件精神,我公司于2024年3月对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开展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工作。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7月19日在荥阳市主持召开了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会,参加会议的有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咨询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单位)及评估技术审查专家组。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清洁生产实施情况,听取了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对清洁生产相关工作及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介绍,咨询单位对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工作的汇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我省清洁生产审核相关要求,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开展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公司组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审核计划和业绩考核制度,对公司*及生产骨干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宣贯工作。 截至目前,本轮审核明确了公司在行业中的清洁生产现状水平,确定了审核重点、审核目标,已收集筛选得到11项无/低费方案、3项中/高费方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依据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专家组认为: (1)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过程较规范,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内容较全面; (2)本轮审核对企业清洁生产现状水平及清洁生产潜力进行了分析,建立了审核重点物料平衡,并对物料平衡进行了初步分析; (3)无/低费方案完成质量较好,中高费方案总体可行;能够从一定程度上支撑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目标的实现; 经专家组量化打分,专家组认为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顺利通过本次评估。 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应进一步规范审核过程,提高公司员工参与清洁生产的积极性,不断深化审核,严格生产现场管理,按照以上建议及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加快落实未完成的清洁生产方案,按要求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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