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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公司于2010年5月初对河南省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开展了首轮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工作, 2011年5月8日顺利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 验收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1年5月8日在新乡县主持召开了河南心连心化肥有取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新乡市环境保护局、新乡县环境保护局,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和咨询单位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的*和专家(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该公司和咨询单位对生产,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工作过程和绩效的介绍,以及对审核过程和报告的详细说明,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了生产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该企业*重视,成立了清洁生产审核*小组和管理机构,制定了审核计划和清洁生产考核目标。组成了宣传机构,制定的审核计划和业绩考核方法合理。通过实施无低费方案和中高费方案后,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审核报告按照国家、省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内容比较全面,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清晰,选择的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实施内容和投资效益分析适合企业特点。 三、专家组同意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补充触媒生产使用量,处理和回收方式;进一步说明二分公司与一分厂在资源消耗指标和清洁生产指标的对比分析。 2、对实施完成后的方案进行汇总,补充说明实现效益的支持方案和计算方法。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应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积极采取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二〇一一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