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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豫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漯河豫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3﹞11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漯河豫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位于舞阳县产业集聚区青岛路南段东侧,注册资金伍佰万元整,是以张家港保税区豫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依托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产品为氯乙酸甲酯、氯乙酸乙酯、甲氧基乙酸甲酯,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6000吨氯乙酸甲酯、1500吨氯乙酸乙酯、1000吨甲氧基乙酸乙酯。 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二、企业排污信息 废气:主要为氯乙酸生产氯化尾气、氯乙酸甲酯生产工艺废气、氯乙酸乙酯生产工艺废气、甲氧基乙酸甲酯生产工艺废气、甲醇回收不凝气及储罐区无组织挥发气。氯乙酸生产氯气尾气主要污染因子是氯气、氯化氢,氯气尾气经“三级石墨膜吸收+二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工艺废气和甲醇回收的不凝气污染因子为甲烷、非甲烷总烃,冷冻盐水冷凝+碱洗+活性炭吸附脱附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区无组织废气采用“双管式物料输送”装置、喷淋水降温装置以及甲醇、乙醇储罐氮封装置处理。由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DGK-LX-0928-2022)可知,企业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 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 废水:主要是甲醇回收有机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微电解+芬顿+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再经“UBF厌氧+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暂存于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未外排。由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DGK-LX-0928-2022)可知,排放浓度:悬浮物17mg/L、BOD523.9 mg/L、总磷0.43mg/L,按企业年生产300d,每天工作24h计算,排放量:悬浮物0.033t/a、BOD50.047t/a、总磷0.0008t/a,满足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要求。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风险防范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