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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新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信息情况漯河市新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5月11日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1〕22号)、漯河市生态环境局等文件精神,于2021年6月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漯河市新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漯河市龙江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西邻中国(漯河)国际食品城。漯河市新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振营,公司现有员工50多人,其中本科、大专及专业技术技术人员35名。公司由原广西贵港双龙面粉有限公司出资1.2亿建成,占地40亩,厂房、仓库、办公等建筑面积19160平方米。根据漯河市新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场开拓积累经验,目前,漯河市新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专注各种专用小麦粉的研发和生产,实现了产品系列化、多样化和专业化。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面粉生产过程中产生,各个环节产生的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生产车间楼顶的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根据2022年3月委托漯河市宏安检测评价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HHA-WT-2022-032803)可知,各排气筒排放浓度均满足多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要求限值。 无组织废气为面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根据2022年3月委托漯河市宏安检测评价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HHA-WT-2022-032803)可知,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所所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要求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生产性废水产生。 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粒、碎麦粒、麦糠等杂质,面粉生产过程中除尘器产生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土粒、碎麦粒、麦糠等杂质均做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一起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公司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的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排污许可证 2020年6月20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11103675385367W,有效期2020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