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2﹞13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河南柘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超硬材料及制品产业化基地,成立于2010年11月,由本土传统金刚石微粉企业创建。注册资金人民币4527.8985万元,总占地面积10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目前是柘城高新区超硬材料产业龙头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人造金刚石、超硬材料制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
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单位名称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代码 | 91411400565103402W |
法定代表人 | 邵增明 | 生产地址 | 柘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所属行业 |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设计生产能力 | 1000万克/年特种异性金刚石 |
联系人 | 刘杰 | 联系方式 | 13598378295 |
二、审核前排污信息
废气:萜企业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HCl气体、工艺粉尘和食堂油烟。其中酸雾(HCl气体)经收集后进入酸雾净化塔进行处理后排放;主要产生粉尘的工序为混料工序,烘料工序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余工序产生的微量粉尘则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根据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9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JQJC-128(06)-04-2021)可知,有组织、无组织排放HCl气体、硫酸雾、颗粒物、等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废水:企业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废电解液、酸洗工序废水、水洗工序废水、摇床分离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酸雾净化用水、冷却用水。其中酸雾净化用水和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电解液由原厂家回收,不外排;酸洗工序废水、水洗工序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柘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摇床分离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根据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9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JQJC-128(06)-04-2021)可知,废水中COD、BOD5、氨氮、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关要求。
固废:企业现有工程产生固体废物包括非金属、废叶腊石、废石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盐酸、硫酸、氢氧化钠包装物和生活垃圾。其中非金属、废叶腊石、废石墨经收集后全部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盐酸、硫酸、氢氧化钠包装物属于危险固废,设置危废暂存间,经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产固废主要为低聚物、次品树脂,均作为副产品出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固废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
噪声:企业现有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根据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9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JQJC-128(06)-04-2021)可知,东、西、南、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