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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颍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临颍县颍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7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以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临颍县颍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临颍县产业聚集区,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占地面积70余亩。设有生产科技检科、供销科、财务科、知识产权办公室、装卸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个科室,制订有企业标准,拥有“颍机”、“颍骏”注册商标,配备有计算机三维辅助设计系统,工艺、工装、检测设备齐全。,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审核前排污信息 废气:①喷漆废气:在喷漆房外侧设置废气处理装置(旋流洗涤塔+光氧催化+吸收塔),调漆室、喷漆房及流平区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负压抽气装置收集后引入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0.145t/a,二甲苯0.001t/a,漆雾0.02t/a,排放浓度为非甲烷总烃4.03mg/m3,二甲苯0.028mg/m3,漆雾0.56mg/m3,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60mg/m3、二甲苯:20mg/m3)。 ②切割废气:切割机设置集气装置,切割废气经引风机引至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简排放。废气的最终排放量为0.059kg/a,排放浓度为0.00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③焊接烟尘:各焊接工位设置集气装置,焊接废气经引风机引至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简排放。废气的最终排放量为0.0005/a,排放浓度为0.02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限值。 ④抛丸粉尘:抛丸机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为0.7mg/m3,0.002kg/h,0.005t/a。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进入临颍县产业集案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②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水帘喷漆房废水和废气处理设置旋风洗涤塔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同、废焊丝及焊渣、抛丸废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油漆、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均满足固废处理要求。 噪声:东、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