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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腾飞皮革皮毛加工厂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柘城县腾飞皮革皮毛加工厂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柘城县腾飞皮革皮毛加工厂属于柘城县宏泰制革有限公司的分厂,柘城县宏泰制革有限公司为2006年原河南省环保局审批的8家“集中生产、联合治污’’的企业联合体,位于柘城县慈圣镇北1.5公里,柘睢公路旁。柘城县宏泰制革有限公司下有柘城县宏泰分厂,年加工30万张标准牛皮;柘城县锦城皮革厂、年加工17万张标准牛皮;柘城县腾飞分厂,年加工18万张标准牛皮。目前柘城县宏泰制革有限公司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置,供三家分厂共同使用。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单位名称

柘城县腾飞皮革皮毛加工厂

信用代码

914116287805338510

法定代表人

韩传魁

生产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慈圣镇开发区

所属行业

皮革鞣制加工业(C191)

设计生产能力

18万标张标准牛皮/年

联系人

韩传魁

联系方式

0370-7183666

二、审核前排污信息

废气:包含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是①甲醇锅炉产生的烟气,②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排放废气。根据2016年的现状评估报告中的监测数据可知,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标准要求。但是颗粒物、NOX排放浓度均不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89-2021)表3燃油锅炉限值;根据《柘城县腾飞皮革皮毛加工厂1200t/d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单元(北区)臭气采用喷淋塔+UV光氧催化进行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废气经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含铬废水采用“铬液循环利用,废铬液加碱沉淀工艺”,综合废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一级A/O+二级A/O+芬顿氧化”,污水处理站出水排入宏泰制革有限公司总排口排放(不得另设排污口),最终排入李滩东干渠。根据2019年《柘城县腾飞皮革皮毛加工厂1200t/d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数据可知,含铬废水采用“铬液循环利用,废铬液加碱沉淀工艺”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铬0.758~0.775mg/L、六价铭未检出,总铬和六价铬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2新建毛皮加工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浓度限值及河南省地方标准《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18-2014)表1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综合废水处理后:pH7.25-7.41、化学需氧量40-48mg/L、氨氮0.360~0.392mg/L、总铬0.032~0.035mg/L、总磷0.07~0.13mg/L、总氮14.2~14.7mg/L,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2新建毛皮加工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惠济河流域水污污物排放标准》(DB41/918-2014)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中进行管理。

噪声:公司厂界南厂界、东厂界、北厂界、西厂界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具有生态环境规划、清洁生产审核、农业综合开发

生态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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