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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鹏华盛生猪屠宰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河南省鹏华盛生猪屠宰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5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省鹏华盛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建有屠宰生猪16万头生产线,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办公室200平方米,冷库2栋,屠宰生产线2条,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单位名称

河南省鹏华盛生猪屠宰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

91411628MA459T8KIY

法定代表人

刘高委

生产地址

鹿邑县试量镇崔大庄311过道南侧

所属行业

牲畜屠宰(C1351)

设计生产能力

年屠宰生猪16万头

联系人

王威力

联系方式

15093361307

二、审核前排污信息

废气:废气主要有锅炉废气,待宰车间和屠宰加工车间无组织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气体等。由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河南松筠检测字(2019)第D054-2号)可知,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平均浓度为5.3mg/m3,氮氧化物排放平均浓度为39mg/m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3mg/m3。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中相关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0.02mg/m3)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量纲)≤20、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

废水:企业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由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河南松筠检测字(2019)第D054-2号)可知,污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能够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二级标准。

固废: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猪粪便和肠胃内容物、病害猪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病死猪属于危险固废,委托鹿邑县无害化处理厂(鹿邑县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为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要求进行处理。

噪声: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4类标准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0年7月,编制完成《河南省鹏华盛生猪屠宰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完成备案。

 


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具有生态环境规划、清洁生产审核、农业综合开发

生态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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