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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7月6日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4号)、漯河市生态环境局等文件精神,于2020年6月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向公众公示我厂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是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卷烟生产企业,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路518号,建于1949年,占地面积5.6万平方米,现有职工733人。年设计生产卷烟30万箱,主要产品为黄金叶(硬帝豪)、红旗渠(硬银)、红旗渠(银河之光)等。企业于2013年通过了第一轮清洁生产验收并于2019年对1#和2#锅炉进行了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漯河卷烟厂“十五”后期技术改造项目于2005年4月通过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批复文号为豫环监表【2005】50号,项目于2005年6月开工建设,2009年11月竣工,2010年3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豫环评试【2010】11号文同意项目试生产,2010年9月通过漯河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废气: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相关限值,锅炉废气能够同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二类区第Ⅱ时段要求)和超低排放的通知要求,硫化氢、氨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废水:全厂废水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 固废:一般固废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8599-2001)及2013 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 噪声:公司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的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排污许可证 2020年6月25日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申领到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104174571540B001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