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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三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6月20日
濮阳市三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濮阳市三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是2016年注册成立的一家集废矿物油再生、润滑油基础油、润滑油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位于河南省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文留片区,占地60余亩,拥有年产6万吨常减压装置一套,精制装置一套。是濮阳县2017年重点招商项目和濮阳市重点工业建设项目。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废气:根据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玖环检字(E20200410044)号可知,1#常压炉废气、2#减压炉废气中硫化氢、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中的要求;烟气黑度、NOX排放浓度符合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燃气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符合《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中的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臭气浓度、氨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排放要求。 废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集聚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户部寨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金堤河。根据检测报告可知,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出口中氨氮、COD、BOD5、悬浮物、石油类、硫化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准,并符合户部寨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接水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固废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8599-2001)及2013 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 噪声:根据河南中弘检测中心2019年10月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弘环检字 第2251019-ZH号可知,公司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7年12月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109012017022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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