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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汇元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9日

 

 

濮阳市汇元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4号)、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等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濮阳市汇元药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4年3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为一体的高科技、现代化制药企业,也是濮阳市最大的股份制制药企业。年产片剂(含激素类)150亿片、胶囊剂20亿粒、颗粒剂1000万袋。

濮阳市汇元药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通过环保部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10月正式投产,建设地点位于濮阳县铁邱路与盘锦路交叉口西南角处。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单位名称

濮阳市汇元药业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

91410900758391375Q

法定代表人

孙红伟

生产地址

濮阳县铁邱路与盘锦路交叉口西南角处

所属行业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0)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片剂(含激素类)150亿片、胶囊剂20亿粒、颗粒剂1000万袋

联系人

赵洪斌

联系方式

18539398498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废气:根据濮阳市汇元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5日检测报告可知:企业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 mg/m3、氮氧化物≤30 mg/m3)。生产车间颗粒物排放满足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承诺执行濮环攻坚办〔2019〕154 号(颗粒物≤10mg/m3)。

废水: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污水、清洗设备用水。间歇排放至濮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能够满足《河南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限值。

固废:一般固废综合处置;危险固废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8599-2001)及2013 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

噪声:公司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备案。


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具有生态环境规划、清洁生产审核、农业综合开发

生态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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