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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河南恒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0日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4号)等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恒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化工500强企业----北京恒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兴建的集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化工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该项目位于河南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路与迎宾东路交汇处,占地面积207.8亩,年产二万吨二甲基乙醇胺、一万吨丙烯酰胺、五万吨聚丙烯酰胺、三万吨磺酸盐类表面活性剂(50%水溶液),投资总额为3.5亿元人民币,项目于2011年11月30日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为豫环审[2011]302号。项目于2015年05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11月建设完成(包括燃气锅炉建设), 2018年8月24日公司在兰考进行了验收。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废气:聚丙烯酰胺产品粉碎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或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丙烯晴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锅炉废气经15米高烟囱达标排放,并于2019年7月1日与河南润华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了供用蒸汽合同,大大减少了燃气锅炉的使用,减少了锅炉废气的产生。 废水:项目建设厂区污水处理站,各类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兰考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河南地方标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以及环评批复要求后,排入兰考县污水处理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固细胞、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柱、蒸汽熔硫工序产生的硫渣、污泥和废矿物油、空气干燥过程中定期更换的废催化剂、二氧化硫催化转化工艺定期更换的废催化剂。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处置合理妥当。 噪声:企业厂区内采用基础减震、车间建筑物隔声、加装消声器、厂区进行合理布局、厂区绿化等措施使噪声进行衰减。公司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6年11月3日备案,备案编号为410225-2016-006 -H,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计划于2020年8月完成编制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