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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 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9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以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位于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杜康村,其前身为汝阳县杜康酒厂,是于1972年根据周恩来总理“复兴杜康、为国争光”的指示,在改造民间酿酒作坊的基础上兴建的酿酒企业。其建厂之初原酒生产能力为2000吨/年,后来根据市场需要逐步扩大原酒生产能力,至2002年5月达到年产原酒10000吨的生产规模。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审核前排污信息 废气:废气主要为原料粉碎粉尘及锅炉燃烧废气。 原料粉碎粉尘配套安装袋式除尘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锅炉燃烧废气配套安装有一套袋式除尘器、一套双碱法脱硫装置,并进行低氮燃烧改造,根据河南中弘检测中心2020年03月30日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弘环检字(2020)第03-135号可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和《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 废水:废水污水处理站出水最终汇总至厂区总排水口,然后排入杜康河。根据河南中弘检测中心2019年07月06日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弘环检字(2019)第07-37号可知,污水总排口PH、悬浮物、COD、氨氮、总氮、总磷、色度排放浓度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直接排放标准要求。 固废:一般固废主要有小麦筛选杂质、废酒糟、废弃酒瓶及碎玻璃、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袋式除尘器收尘灰及少量生活垃圾等。 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树脂,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根据河南审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YJC-W0294-2018)可知,公司厂界南厂界、东厂界、北厂界、西厂界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7年10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