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濮阳市安吉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濮阳市安吉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日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4号)等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濮阳市安吉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成立于2017年4月,是一家从事废矿物油再生利用的环保型企业,公司占地约50亩,建设总投资4000多万元,建设有一条5万吨/年的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线。(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199、200、201、203、204、205、209、210、212、214、216、217、218、219、222、249)-08)现有职工40人,环保管理人员3名,工程技术人员4人。公司下设行政办公室、安全环保部、生产部、技术部、业务部、财务部等管理机构。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废气:根据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10日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玖环检字(E20200410043)号可知,有组织废气管式炉排气筒出口、废白土加热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因子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污染因子能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文)中石油炼制行业标准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100mg/m3);氯化氢污染因子能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浓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文)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要求(2.0mg/m3);硫化物、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废水:企业生产沉降物收集罐中三氯化铝水解用水以及降膜吸收塔用水最终生成盐酸,收集外售,不外排;在正常工况下产生废水主要为原料油中带入的水分,通过减压蒸馏塔后排放的含油污水;其它生产性废水还有酸气吸收塔排水、装置区地面冲洗废水、滤布冲洗废水、装置区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户部寨污水处理厂。废水中污染物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5-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户部寨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外排废水能满足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危险固废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8599-2001)及2013 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 噪声:企业噪声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的机械噪声,据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10日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玖环检字(E20200410043)号可知,公司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109012019001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