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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波集团商丘市金湖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公示湖波集团商丘市金湖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5日 商丘市金湖波水泥责任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在民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企业原名称为“河南省湖波集团民权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经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由“河南省湖波集团民权县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商丘市金湖波水泥责任有限公司”。2019年3月,企业名称由“商丘市金湖波水泥责任有限公司” 变更为“湖波集团商丘市金湖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6660万元,位于民权县孙六镇孙南村东、民权县国电公司西。主营P.C32.5级、P.O42.5级水泥产品的生产、销售,采用目前国内最先进的Φ4.2X13m高效节能水泥磨机加辊压机,全线生产实行微机集中控制。 公司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文〔2019〕95号)文件精神,于2019年6月中下旬开始开展第二轮清洁生产工作,本轮审核工作经过了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和可持续清洁生产7个阶段,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通过了民权县环境保护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2020年4月中旬本轮审核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4月底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 本次审核重点是原料储存输送工段,通过现场调研及数据分析,共筛选和汇总出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26个,其中无低费方案22个,中高费4个:B1(空压机改造)、B2(增加收尘设施)、C1(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C2(加装无组织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截止目前,26个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方案实施后,年减少总物料消耗量1904t/a;减少用电量约49.43万kW·h/a;减少颗粒物排放量:0.44t/a;方案总投资166.11万元,实现经济效益83.03万元,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持续清洁生产阶段,公司认真总结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经验和不足,决定成立持续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将更深入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取得更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