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波集团商丘市金湖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商丘市金湖波水泥责任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在民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企业原名称为“河南省湖波集团民权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经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由“河南省湖波集团民权县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商丘市金湖波水泥责任有限公司”。2019年3月,企业名称由“商丘市金湖波水泥责任有限公司” 变更为“湖波集团商丘市金湖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6660万元,位于民权县孙六镇孙南村东、民权县国电公司西。主营P.C32.5级、P.O42.5级水泥产品的生产、销售,采用目前国内最先进的Φ4.2X13m高效节能水泥磨机加辊压机,全线生产实行微机集中控制。公司始终坚持科技领先的发展原则,选用现代化水泥大型设备,技术工艺先进,环保设施齐全,全面实现清洁生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19年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的通知》(豫环文〔2019〕95号)等文件的精神,开始开展企业的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于2019年6月中旬正式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咨询公司现场进行环境资源全过程分析,给出工业系统造成污染的总体评价,找出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提出减少或消除污染的方案,以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并指导企业编写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企业基本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表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等均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