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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河南信阳)有限公司2018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华新水泥(河南信阳)有限公司是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李店村,法定代表人袁德足。公司拥有一条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占地面积153495m2。工程采用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建设范围自石灰石矿山开采及破碎至水泥成品制成及出厂,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同时为充分利用窑系统余热,配套建设一座纯低温余热发电站。公司烧成系统采用Φ4.7/5.0×72m回转窑带高效低压损双系列五级旋风预热器和NST-I分解炉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年产熟料148.5万t,年产水泥200万t,其中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40万t、P.O32.5普通硅酸盐水泥70万t、P.C32.5复合硅酸盐水泥90万t。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18】49号)于2018年6月正式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此次是企业开展的第三轮审核工作,为了顺利开展本轮审核工作,公司委托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工作。


企业基本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检测结果可知,企业排放废气中烟尘、SO2、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的要求,同时也满足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由在线监测结果可以看出,企业外排废气中烟尘、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值《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表3的要求,同时也满足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但是不能满足《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14号)和《信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信政办〔2018〕24号)中超低排放要求: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建议对窑头窑尾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垃圾协同处置部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表4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表2标准。


废气污染物年度排放总量见下表所示。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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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


一般固废:①各工序粉尘处理过程中收集的各类粉尘,均返回生产工序中作为原料回收利用,不外排;②废耐火砖、包装车间破旧水泥袋均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③生活垃圾:厂内职工人数是256人,人均垃圾产生量按0.3kg/(人·天),则每年生活垃圾产生量是24.576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加入回转窑内进行焚烧处理。


危险固废:主要是空压机等产生的废矿物油,年度产生量是2t,委托有资质单位信阳市江阳油品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华新水泥公司南厂界、西厂界、东厂界、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具有生态环境规划、清洁生产审核、农业综合开发

生态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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