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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飞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焦作市飞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公司固定资产305万元,注册资金20万元,位于焦作市博爱县金张路中段,现有员工25人,其中技术人员5人;占地10000平方米,2007年11月通过环评验收(焦环评表字【2007】140号),2008年3月开始试生产,2008年6月通过环保验收监测(焦环监验【2008】17号),公司主要生产以电动衡器、电动喷雾器为主的小型密封铅酸蓄电池。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18】49号)、《博爱县环境保护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通知书》(博环然(2018)3号)的文件精神,于2018年6月下旬正式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此次是企业开展的第三轮审核工作,为了顺利开展本轮审核工作,公司委托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工作。

企业基本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焦作市飞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保卫

单位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金城乡金张路中段

联系电话

13603890898

产品及产量

铅酸蓄电池

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名称

袋式除尘器排放口

监测时间

2017.09.01

排放方式

15m高排气筒

污染物名称

频次

废气量

(m3/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g/h)

排放总量

(kg/a)

总量执行标准(kg/a)

是否超标

铅尘

一周期

第一次

1.22×104

0.10

1.22

2.928

6.06

否

第二次

1.23×104

0.04

0.49

第三次

1.23×104

0.10

1.23

二周期

第一次

1.24×104

0.10

1.24

第二次

1.23×104

0.14

1.72

第三次

1.23×104

0.10

1.23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0.50 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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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测报告可知,企业废气排放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企业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企业噪声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


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具有生态环境规划、清洁生产审核、农业综合开发

生态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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