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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飞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焦作市飞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公司固定资产305万元,注册资金20万元,位于焦作市博爱县金张路中段,现有员工25人,其中技术人员5人;占地10000平方米,2007年11月通过环评验收(焦环评表字【2007】140号),2008年3月开始试生产,2008年6月通过环保验收监测(焦环监验【2008】17号),公司主要生产以电动衡器、电动喷雾器为主的小型密封铅酸蓄电池。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18】49号)、《博爱县环境保护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通知书》(博环然(2018)3号)的文件精神,于2018年6月下旬正式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此次是企业开展的第三轮审核工作,为了顺利开展本轮审核工作,公司委托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工作。 企业基本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企业废气排放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企业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企业噪声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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