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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黄河碳素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委托,焦作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10月29日在沁阳市主持召开了沁阳市黄河碳素有限责任公司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沁阳市环保局、沁阳市黄河碳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该公司和咨询单位对生产、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工作过程和绩效的介绍,以及对审核过程和报告的详细介绍,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沁阳市黄河碳素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开展了生产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该公司组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制定了审核计划和清洁生产考核目标。制定的审核计划和业绩考核办法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实施无低费方案和中高费方案后,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审核报告基本能够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基本清晰,审核重点符合企业特点。 三、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该公司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实施了多项节能减排措施,同意沁阳市黄河碳素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建议与要求 1、补充、细化企业概况介绍,分区(新老厂区)说明生产工艺、产污节点、存在的环境问题等,据此补充说明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完善工艺流程图;核实审核报告中相关监测数据,完善审核前后“三废”排放源强、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及总量排放情况,据此核实本轮清洁生产的环境效益。 2、结合本轮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实施进度,完善审核报告。 3、结合国内同行业、同类型、同规模清洁生产水平,从原材料、设备、工艺、废物利用等八个方面类比分析审核前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4、企业应将新厂区煅烧炉余热利用列入持续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5、加强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沁阳市黄河碳素有限责任公司应在生产过程中不断采取清洁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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