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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0年12月10日在灵宝市主持召开了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三门峡市环保局、灵宝市环保局、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该公司和咨询单位对生产、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工作过程和绩效的介绍,以及对审核过程和报告的详细介绍,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开展了生产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该公司组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制定了审核计划和清洁生产考核目标。制定的审核计划和业绩考核办法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实施无低费方案和中高费方案后,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审核报告能够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清洁生产审核过程较清晰,审核重点符合企业特点。 三、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该公司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实施了多项节能减排措施,同意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建议与要求 1、完善审核前后“三废”排放源强(产排量、浓度)及废污水综合利用情况;核实水平衡;补充说明本项目固体废物的性质及接纳固体废物企业的合法性;补充、完善审核报告中相关内容及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2、在持续清洁生产计划中应将原材料堆场的无组织排放列为审核目标,并给出具体的措施、实施进度等。 3、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在生产过程中不断采取清洁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