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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伊科皮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柘城县伊科皮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 审核验收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09年11月11日在柘城县主持召开了柘城县伊科皮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商丘市环境保护局、柘城县环境保护局、柘城县伊科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该公司和咨询单位对生产、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工作过程和绩效的介绍,以及对审核过程和报告的详细介绍,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柘城县伊科皮业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开展了生产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该公司组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制定了审核计划和清洁生产考核目标。制定的审核计划和业绩考核办法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实施无低费方案和部分中高费方案后,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审核报告能够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清洁生产审核过程较清晰,审核重点符合企业特点。 三、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该公司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实施了多项节能减排措施,同意柘城县伊科皮业有限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建议 1、根据企业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的情况,补充、完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说明企业生活污水的处置方式,细化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可行性分析内容,具体说明中高费方案实施后产生的环境效益(量化);核实企业概况(生产工艺)介绍;核实水平衡,核实审核报告中有关数据。 2、对未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应在持续清洁生产计划中给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时间、进度。 3、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柘城县伊科皮业有限公司应在生产过程中不断采取清洁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