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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集团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河南神火集团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0年3月17日在永城市召开会议,对河南神火集团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有商丘市环境保护局、永城市环境保护局、河南神火集团煤业有限公司和新庄煤矿、咨询单位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及会议邀请的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检查了新庄煤矿清洁生产实施情况,听取了新庄煤矿关于清洁生产情况的汇报和咨询单位对审核报告内容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河南神火集团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开展了煤炭开采和洗选生产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组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制定了符合企业实际的工作计划和奖惩机制。实施无低费方案和部分中高费方案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审核报告按照国家和我省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报告编制规范,筛选的审核重点及目标基本符合该煤矿特点,污染治理情况介绍清楚,提出的清洁生产方案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审核结论总体可信。 三、验收组同意河南神火集团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审核报告须补充修改的内容 1、增加煤矿企业矿井水、瓦斯、矸石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核实新庄煤矿已经达到的清洁生产水平,查找存在的差距,列表给出符合本矿实际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 2、补充、完善全矿清洁生产审核前后水平衡图,核实有关数据。对矿井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及回用途径、利用率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进一步节水、减污的技术措施和投资、实施计划。 3、核实该矿工作面回采率数据,分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补充该矿主要工艺设备及运行状况清单。 河南神火集团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应在生产过程中不断采取清洁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201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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