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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0年元月12日在沁阳市召开会议,对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一、三电解车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有焦作市环境保护局、沁阳市环境保护局、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咨询单位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及会议邀请的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检查了该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情况,听取了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情况及成效的汇报和咨询单位关于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说明。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企业清洁生产情况 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清洁生产有关法规及我省清洁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电解铝生产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清洁生产领导和实施机构,组织得力,宣传教育和职工发动比较深入,征集的清洁生产方案切合生产,实施部分清洁生产方案后,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审核报告的质量 审核报告编制比较规范,审核内容符合电解铝生产工艺特点,所选择指标和目标符合行业清洁生产要求。提出的部分清洁生产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三、验收组同意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验收。 四、审核报告须补充修改的内容 1、现有环保设施效果审核分析部分,应对验收数据的代表性和审核阶段实际运行效果进行对比,从清洁生产角度分析有无完善的潜力。 2、增加原材料成分数据表,分析阳极碳块是否满足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的要求。应结合已经实施的方案,对清洁生产的成效进一步核实。 3、清洁生产指标应增加与我省同类企业对比,进一步核实各项消耗统计数据,找出阳极碳块消耗高的症结,细化解决方案。 4、细化全厂水平衡分析,增加循环冷却水系统软化处理措施,使节水改造设施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冷却水系统节水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将难以达标,应提出处理措施。 建议企业加快二车间小电解槽淘汰步伐,对混合炉烟气治理方案进一步考察论证,争取尽快实施。 专家组:2010年元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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