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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09年11月26日在新乡市主持召开了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新乡市环境保护局、业主单位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单位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该公司和咨询单位对生产、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工作过程和绩效的介绍,以及对审核过程和报告的详 细说明,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了生产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该企业组成了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制定了详细的审核 计划和清洁生产考核目标。宣传到位、组织得力,制定的审核计划和业绩考核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实施无低费方案和部分中高费方案后,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审核报告按照国家和我省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内容较全面,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比较清晰,选择的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方案符合实际,实施内容和投资效益分析适合企业特点,清洁 生产方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三、验收组同意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要求: 1、进一步分析2007年单耗指标偏高的原因。 2、对黑液掺煤燃烧脱硫的效果应进行监测分析。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生产过程中不断采取清洁生产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