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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河阳酒精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验收意见焦作市河阳酒精实业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10月27日在孟州市召开会议,对焦作市河阳酒精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有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孟州市环境保护局、焦作市河阳酒精实业有限公司、咨询单位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公司及会议邀请的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检查了该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情况,听取了企业对清洁生产情况和审核报告内容的详细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焦作市河阳酒精实业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开展了酒精生产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组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审核计划,明确了清洁生产目标。在实施无低费方案和部分中高费方案后,初步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审核报告按照国家和我省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报告编制比较规范,审核工作思路比较清晰,提出的清洁生产方案基本符合生产实际。 三、验收组原则同意焦作市河阳酒精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审核报告须补充修改的内容 1、增加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分析,从中找出制约企业的关键工艺问题,进行深入论证,找出能够持续实施的可行方案。核实生产消耗,清洁生产方案及效益分析等数据。 2、在现有生产设备介绍中,增加其投产年限、设计运转寿命、完好情况分析,从中查找存在的跑冒滴漏问题。 3、对废水处理工艺先进性、资源回收利用潜力进行细化分析,提高废物回用价值,减少能耗和运行成本。核算废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处理或利用去向。 4、核算水平衡分析中新水、消耗、排放等数据,进一步优化回用措施,减少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 5、根据2006年底限期治理的监测情况,核实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前的各种消耗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对比分析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后已经取得的效益、拟进一步实施中高费方案后的最终效果。 专家组: 200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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