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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通物产有限公司氮肥制造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9月27日在焦作市修武县主持召开了河南省大通物产有限公司氮肥制造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焦作市环境保护局、修武县环境保护局等有关方面的领导与河南省大通物产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和专家(验收组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查看了企业生产及污染治理现场,听取了河南省大通物产有限公司对生产、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工作过程和绩效的介绍, 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清洁生产情况及审核报告的汇报。经过答疑和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河南省大通物产有限公司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和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安排,积极开展氮肥生产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成了专门的领导和实施机构,制定的审核计划和业绩考核制度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实施无低费方案和部分中高费方案后,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环境效益。 二、审核报告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审核范围和工作过程思路较为清晰,审核内容较全面,审核重点符合企业特点,工艺过程调查和问题分析基本清楚,选择的清洁生产方案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三、河南省大通物产有限公司已实施了氮肥行业的多项先进技术,环保治理设施较为齐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验收组原则同意河南省大通物产有限公司氮肥制造业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审核报告中的以下内容: ⑴对照氮肥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分析企业目前所处的清洁生产水平、存在问题及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后达到的清洁生产水平。 ⑵对照省局2005年11号文,介绍企业执行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补充企业目前环保装置配套情况、运行情况、达标情况和满足总量指标的情况。 ⑶核实有关数据,对照氮肥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细化清洁生产目标。 ⑷补充企业三废资源产生量、利用方式、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细化并完善中/高费方案,把微涡流澄清池、尿素深度解析纳入中/高费方案之中,制定实施完成计划。 河南省大通物产有限公司应按照完善后的清洁生产计划尽快实施,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2007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