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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06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通知各省辖市环保局: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51号)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6号令)的规定,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依法对我省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现将2006年我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凡列入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在2006年10月底前依法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送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在接本通知后,应依照管理权限抓好落实,并尽快书面通知当地所属重点企业,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